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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全球引才公告

来源:时间:2018-05-03 12:57:58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大力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高科技项目来嘉兴创新创业,助推嘉兴新旧能动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现就2018年嘉兴市面向全球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嘉兴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带动新兴学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柔性电子、量子通信、增材制造、清洁能源、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大健康、机器人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经济、文化、旅游、时尚、金融、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引进类型 
    引进人才分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等三类,其中创新长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项目。创新长期项目主要面向全职到嘉兴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等领域);创新短期项目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到嘉兴从事创新工作或全职到嘉兴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主要面向到嘉兴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途径
    申报人可通过集中评审、创业大赛、孵化移植、直接认定等四条通道申报“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同一年度只能任选其一申报。集中评审主要面向2018年4月28日(含)前已与嘉兴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的创新人才项目,或已在嘉兴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人才项目;创业大赛主要面向2018年4月28日(含)前尚未在嘉兴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人才项目;孵化移植主要面向经海纳系列孵化器离岸孵化并承诺于2018年4月28日-2019年4月28日期间到嘉兴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主要面向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与嘉兴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注册成立企业的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为自然人,创新人才项目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成立1年以上(2017年4月28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创业人才项目要有明确意向在嘉兴创办企业或在嘉兴创办的企业成立5年以下(即2013年4月28日以后在嘉兴创办企业),对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人才,经“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批准,在学历、职务(职称)等两项条件上可破格一项。申请破格的,原则上应当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全职工作经历。除有重大创新突破外,累计申报不得超过3次。已入选历年“创新嘉兴·精英计划”的人才不可再次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新长期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其中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不作要求,研究型人才除外;经济金融领域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应当在2018年4月28日(含)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4.申报时未全职在嘉兴工作,或者2017年3月1日以后在嘉兴工作,2016年3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
    5.入选后应当在嘉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同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嘉兴企业。
    (二)创新短期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时未全职在嘉兴(含嘉兴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应当在2018年4月28日(含)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入选后应当在嘉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嘉兴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同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嘉兴企业。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领先且符合嘉兴产业发展要求,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
    4.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本人投入企业的实到货币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直接认定的须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五、申报程序
申报通过网络进行,申报人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www.i-jiaxing.com)网站,选择申报通道,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四条通道的具体申报程序为:
    (一)集中评审
    1.项目申报。4月28日—5月31日。申报人(自然人)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进入相应的申报类型界面注册,并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分口子受理,申报口子选择按以下规则进行:高校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申报选择教育局口子;科研院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申报选择科技局口子;企业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申报选择经信委口子;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创新人才申报选择宣传部口子;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创新人才申报选择金融办口子;创业人才申报选择人力社保局口子;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选择外专局口子。
    2.审查推荐。6月1日—6月15日。按属地化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由申报人才项目所在地的组织、宣传、经信、教育、科技、人社、金融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经市级对口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3.技术评审。6月16日—6月30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开展技术先进性评审,提出建议入围综合答辩名单。
    4.综合答辩。7月1日—7月20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分别对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开展综合答辩,提出集中评审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
    5.实地核查。7月21日—8月15日,对建议入围的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由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有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核,取消建议人选提名。
    6.审议公布。9月底前,集中评审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二)创业大赛
    1.项目申报。4月28日—6月30日,参赛者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创业大赛专页报名,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资格审查。7月1日—7月5日,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要求,对申报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初选项目名单。
    3.初选。7月6日—7月15日,各赛区分别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赛区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初选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进入赛区初赛人员名单。
    4.初赛。7月16日—8月10日,由各赛区分别组织实施,通过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等方式对初选项目进行比选,确定进入决赛人员名单。
    5. 综合评审。8月11日—8月31日,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分。
    6.决赛。9月或10月,由大赛主办方在嘉兴本地(“星耀南湖”精英峰会期间)组织实施,决赛由行业小组赛和现场总决赛两部分组成,按设定的名额决出一、二、三等奖,并提出创业大赛拟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
    7.审议公布。11月底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三)孵化移植
    1.自主申请。6月1日—6月30日,申请者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www.i-jiaxing.com)孵化移植专页报名,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1日,由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根据参赛要求,对申报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名单。
    3.综合评审。8月1日—8月31日,由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制定评审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人才项目开展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审及答辩,提出孵化移植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
    4.审议公布。11月底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四)直接认定
    1.自主申请。11月15日—12月31日,申请者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www.i-jiaxing.com)直接认定专页报名,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查证核实。2019年1月1日—1月31日,所在地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对县(市、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3.审议公布。2019年2月底前,直接认定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六、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要填报以下材料:
    (一)《“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申请书》《“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项目计划书》,具体以网络版为准。
    (二)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三)附件材料
    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用人单位注册时股东名单等有关材料;(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项目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3)在海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出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6)公司章程;(7)商业计划书;(8)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9)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其中,(8)(9)两项为成立一年及以上企业需提供。
    申请直接认定还需提供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到岗证明材料(工资清单、个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
    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应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申报截止日前不能提交的,应当承诺提交时间并上传承诺书。
    (四)上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七、扶持政策及相关待遇
    对“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并授予“嘉兴市领军人才”称号。主要有:
    (一)项目资助
    1.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A类、B类、C类的创新长期项目,分别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70%、60%、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
    2.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A类、B类、C类的创新短期项目,参照创新长期项目的用人才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比例,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3.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A类、B类、C类的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对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入选者,给予项目资助上浮5%的扶持。
    (二)学术资助
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出国(境)参加短期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财政给予出国经费的70%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为2万元。
    (三)创业扶持
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领军人才创办企业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
    (四)融资支持
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办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境外交易场所等机构发债取得融资的,按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20%给予发债贴息,每年累计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对领军人才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给予其实际支付保费费用30%的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对领军人才企业引入投资机构、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对投资机构按其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住房补贴
    1. 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给予6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给予为期10年每年4万元的租房补贴。
    2.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在嘉兴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租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3.对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未购买住房的,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公寓解决,财政给予三年周转房租金补贴。
    (六)子女就学
领军人才落户后,其子女在幼儿园段可安排入读公益性幼儿园;在义务教育段可根据人才积分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在高中段的通过中考成绩折算,对符合本地学校录取条件的,可转入相应学校就读。
    (七)配套服务
    1.通过“红船服务”总联盟,发挥嘉兴市“千人计划”产业促进会、长三角海创俱乐部(嘉兴)、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等服务平台,为领军人才与各类专业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
    2.发放“人才绿卡”。与嘉兴“市民卡”实现无差别应用,可实现图书借阅开通免押金、在嘉兴市域内乘坐公交刷卡半价优惠、本地公共自行车租借1小时免费、与上海等全国77个城市公共交通互通刷卡等等。

 

联系我们:

中法青年企业家协会

网站:www.parislaseine.com

协会微信:中法创投 parislaseine

协会邮箱:center@parislaseine.com

联系人: Jennifer HONG

 信:718106870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专项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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